大試用時代找有毛小孩家庭
毛孩也要顧骨頭顧眼睛~正品試吃!

痞客邦-首頁

立即下載痞客邦App

痞客邦提供部落格、網路相簿等自媒體網路平台服務

create article發表文章
PIXNET 網站會員服務條款
歡迎您加入成為 PIXNET 旗下痞客邦主網站 http://www.pixnet.net 及所相關子網站(網域:pixnet.net、pixnet.cc、pixnet.tw、pixnet.pro、pixstyleme.my) 及PIXNET APP (以下合稱「 PIXNET 網站」) 之網站會員, PIXNET 網站會員服務(以下稱會員服務)係由『優像數位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 PIXNET )所建置提供。
本服務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會員服務的提供者以及所有使用者(以下稱會員)的利益,並構成會員與會員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契約,使用者於完成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 PIXNET 所提供之會員服務前,應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之全部條文,一旦您勾選我已同意使用條款並進行註冊,即表示您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的所有約定。
如您是法律上之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如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則您在加入會員前,請將本服務條款交由您的法定代理人(如父母、輔助人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您才可註冊及使用 PIXNET 所提供之會員服務。當您開始使用 PIXNET 所提供之會員服務時,則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如父母、輔助人或監護人)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及相關條款,並同意您註冊成為 PIXNET 會員及使用服務。
一、會員服務
1.
PIXNET 提供 PIXNET 網站之各項會員服務,僅依當時所提供之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 PIXNET 保留新增、修改或取消會員服務內相關系統或功能之權利。
2.
會員服務之始期,係自使用者填妥申請資料並完成註冊程序後, PIXNET 於完成相關系統設定、使會員服務達於可供使用之日開始。如您有購買或使用付費服務,您必須及時提供購買流程中所要求之資料、為適切地為您提供相關服務所必須的資料,您並應擔保您所提供的所有資料,都是正確且即時的資料,如果您所留存的資料事後有變更,您應立即更新您所留存的資料。
3.
因會員服務所提供之所有相關網域名稱、網路位址、功能以及其他一切因會員身分得使用之權益,均仍屬 PIXNET 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會員僅得於服務期間內依本服務條款之約定為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其會員權益轉讓、移轉、出租或出借予其他任何第三人。
4.
會員同意 PIXNET 得不定期提供或寄送電子報、活動訊息及其他生活資訊至您登錄的電子郵件位址或會員提供資料中之地址。
二、資料空間與儲存
1.
除付費會員另外再行付費申請加值服務外, PIXNET 保留新增或修改儲存空間大小之權利。
2.
PIXNET 會定期備份您所儲存的資料,惟 PIXNET 不對刪除的資料或備份儲存失敗的資料負責。
3.
本系統不擔保您所上載的資料將被正常顯示、亦不擔保資料傳輸的正確性;如果您發現本系統有錯誤或疏失,請立即通知 PIXNET 。
三、帳號、密碼與安全性
1.
在您使用會員服務以前,必須經過 PIXNET 所訂的註冊手續,在註冊過程中您必須填入完整、而且正確的資料。如因資料錯誤或未更新所造成的任何問題,您須自行負擔責任。
2.
對於您所取得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您必須負妥善保管和保密的義務,並應為使用此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後於本網站之一切行為負責。建議於使用完畢後確實登出,並請勿轉讓、出借予第三者使用,如果您的這個使用者名稱和密碼被其他人冒用或不當使用, PIXNET 會儘速協助您解決,但不對您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之責任或義務。
3.
您理解並同意因違反本服務條款、社群守則或其他條款,將使您的帳號遭到 PIXNET 暫時或永久停權。
4.
您理解並且同意任何以您的帳號於 PIXNET 產品與服務中所為的行為,均視為您本人所為或經您授權所為。您可能因此必須負擔相關法律責任,所以您不會將您的帳號密碼透露給他人,也不會讓他人透過您的帳號使用 PIXNET 產品與服務。
四、資料的隱私
1.
PIXNET 會依照隱私權政策保護所有會員的隱私,不管是申請帳號、個人資料或所儲存的網站資料,除了可能涉及違法、侵權、或違反服務條款、或經本人同意以外, PIXNET 不會任意監視、增刪、修改或關閉,或將個人資料內容交予第三者,包括贊助之廣告廠商。
2.
會員服務中若有部分服務是 PIXNET 與其他合作廠商或夥伴所共同經營者,如果您不願將自身個人資料揭露給其他合作廠商,您可以選擇不使用這些特定服務,但如您開始使用這些特定服務,即表示您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給該特定服務之合作廠商; PIXNET 將在資料蒐集或傳輸前明確告知您,再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給該特定服務之合作廠商。
3.
您同意在下列的情況下,PIXNET 可查看或提供您的個人資料給法院、主管機關、或提出適當證明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之第三人:
(1)
因法令或依司法行政機關之命令
(2)
為執行本會員服務條款之需要
(3)
為維護會員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與安全
(4)
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4.
您理解並同意 PIXNET 是一個開放性社群平台,一般使用者均可自由閱覽 PIXNET 產品中的所有公開頁面,您瞭解並同意 PIXNET 無法防止第三人透過用戶內容與您聯想在一起,因此您所揭露的所有資訊都可能導致陌生人或您的親友足以辨識您的真實身分,而對您的現實生活產生影響,所以您在使用 PIXNET 產品與服務時應注意切勿將您的個資洩漏。
五、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受到不當資訊的影響, PIXNET 網站除會設立檢舉管道移除不適當的資訊外,父母或監護人亦須盡到下列義務:
1.
對於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應避免其接觸其他使用者所上傳含有暴力、色情或鼓勵犯罪等資訊之內容。
2.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應全程陪同其上網,以避免兒童接觸到不當資訊。
六、關於 PIXNET 網站會員服務的廣告
1.
PIXNET 網站提供所有頁面之相關所有權及廣告版面經營權,包括但不限於網頁最上方以及其他 PIXNET 認為適當之位置或方式所出現之橫幅式廣告、跳躍式廣告或其他形式廣告與訊息等,均仍歸 PIXNET 所有,除另行取得 PIXNET 事前同意外,會員或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或以第三人名義銷售、經營、或對第三人提供此等網路廣告或類似業務。然會員自身的個人部落格頁面空間不在此限。
2.
所有於 PIXNET 網站出現之廣告資訊,均由個別廣告主或贊助廠商自行負完全之責任,與 PIXNET 無關。
七、使用者的行為
1.
您必須遵守相關法令規範,且您同意不從事以下的行為:
(1)
刊載、傳輸、發送或儲存任何誹謗、詐欺、傷害、猥褻、色情、賭博、謾罵、不實或其他一切違反中華民國法令之檔案或資料。
(2)
刊載、傳輸、發送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的資料。
(3)
未經同意擅自摘錄或使用會員服務內任何資料庫內容之全部或一部。
(4)
刊載、傳輸、發送、儲存病毒、或其他任何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或訊息。
(5)
破壞或干擾會員服務的系統運作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之行為。
(6)
在未經授權下進入會員服務系統或冒用他人帳號或偽造他人辨識資料。
(7)
任何竊取會員服務之會員帳號、密碼或存取權限之行為。
(8)
任何妨礙或干擾其他使用者使用會員服務之行為。
(9)
其他不符合會員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
(10)
破壞及干擾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 資料、活動或功能,或以任何方式侵入、試圖侵入、破壞本服務之任何系統,或藉由本服務為任何侵害或破壞行為。
(11)
從事不法交易行 為或刊載引人犯罪之訊息或買賣行為。
2.
會員服務內之各類文字、圖檔、圖片、影片及其他著作或資料(統稱為“內容”),其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均仍屬於合法權利人所有,由合法權利人依照當時所定之授權條件及範圍授權會員使用,但僅限於您個人於 PIXNET 網站上使用,未經事前授權您不可以將這些內容為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銷售、轉讓、出租、出借、轉授權、隨書附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亦不得上載於其他任何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予其他人使用。
3.
PIXNET 18禁專區之特別規範
PIXNET 18禁成人專區為討論與性知識、性愛及相關議題之專區,主要目的在於讓符合資格之會員進行討論、發問、分享及創作,及輔助性別教育;所有文章皆不可違悖法律,且對於未成年人身心有不良影響之內容應採取保護措施。刊載、傳輸、發送或儲存任何成人情趣相關內容時應設定在18禁成人專區的分類,並符合下表例示規範,以保障未成年者身心權益。相關規範由PIXNET解釋或認定,如有修訂亦由PIXNET修訂之。

PIXNET全站禁止出現之內容
1. 法令禁止之猥褻圖片、影片或物品(如人獸交、性器官無碼成人影片)
2. 未成年色情(內容涉及未成年色情物品/出版品、裸露、性暗示或性活動)
3. 於公共場所裸露、進行性行為等相關圖片或影音內容
4. 偷拍、外流等未徵得當事人同意之相關的私密色情內容
5. 內容涉及真實發生性侵害、非自願性性虐待
6. 販賣或交換裸露、性暗示或性活動圖片、影音、情趣用品
7. 媒介、引誘、招募性交易訊息(如援交、外送茶、援交妹招募)
8. 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4 款之虞之訊息
9. 其他不合適或有害青少年身心之內容

應設定為「18禁成人專區」分類之內容
1. 真實或虛擬人物之衣著、肢體動作、表情、道具或圖文整體觀之,使一般人產生與性聯想者
2. 內容涉及真實或虛擬人物全裸、裸露性器官或女性胸部裸露且性器官、胸部等重點部位已經過畫面處理,不直接曝露者
3. 真實或虛擬人物未裸露,但強調、凸顯或詳細描繪性器官或女性胸部輪廓者
4. 直接、間接或暗示描繪真實或虛擬人物從事性活動者
5. 情趣用品及任何性器官造型之商品(但不可販售)

4.
PIXNET 並未針對會員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如果任何文字、圖檔、圖片或其他著作或資料發生權利歸屬或其他合法性爭議,PIXNET 有權隨時不經通知,直接停止提供會員服務、或直接刪除該文字、圖檔、圖片或其他著作或資料、或通知會員停止使用會員服務。如您認為 PIXNET 網站中之任何網頁內容或其他會員使用 PIXNET 網站服務已侵害您的著作權,請您至PIXNET 網站客服中心與客服人員聯繫,客服人員將會儘速為您處理。
5.
若有發現任何以下狀況, PIXNET 有權立即刪除,並砍除帳號,不另通知:
(1)
任何被視為妨害他人名譽、侮辱、誹謗、威脅、攻擊、暴力、不雅、猥褻、不實、歧視、危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表現。
(2)
引誘或助長自殺和自傷行為、濫用藥物的表現或其他包含反社會情節在內等使人感到不愉快的表現。
(3)
針對種族、族群、國籍、性別、性別認同、性傾向、宗教、身心障礙或疾病進行的暴力、攻擊、歧視的表現。
(4)
包含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或其他相類物品。
(5)
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
(6)
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4 款之虞之訊息。
(7)
以任何行為恐嚇、威脅、騷擾甚至是侵犯、試圖侵犯其他會員的隱私以及人身安全傷害他人。
(8)
包含可能損害本公司服務或其他用戶的病毒、連結或技術。
(9)
偽裝成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行為或故意散布不實資訊的行為。
(10)
違反本條款或鼓吹他人違反本條款之內容。
(11)
我們認為不適當且應刪除之內容。
八、責任限制
1.
對於 PIXNET 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均僅依該服務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使用;對於使用者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 PIXNET 不負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擔保或保證責任。
2.
對於您所上傳的圖片或文字等資料,您應自行判斷是否適宜公開傳送至網站上, PIXNET 會盡最大努力保證您資料的安全性,但無法保證任檔案或資料於傳送過程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所儲存的檔案或資料之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
3.
對於您於本服務中所下載之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資料,您應該自行考量其風險,如因下載而造成您電腦系統的損壞或電腦中資料的遺失, PIXNET 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4.
在本服務中,由您及其他會員上載、公開傳輸、公開發表或私下傳送的資訊、資料、文字、軟體、音樂、音訊、照片、圖形、視訊、信息或其他資料(以下簡稱「使用者內容」),均由「使用者內容」的提供者自負責任。本服務無法控制經由本服務而張貼之「使用者內容」,因此不保證其正確性、完整性、所有權、版權或品質。您了解使用本服務時,可能會接觸到令人不快或厭惡的「使用者內容」。在任何情況下, PIXNET 均不為任何「使用者內容」負責,包含但不限於任何錯誤或遺漏,以及經由本服務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而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5.
我們的服務係「依現狀」提供,我們不保證服務的運作一定安全、可靠,或不會故障。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們亦明確聲明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其中包括特定用途的適用性、所有權及非侵權等擔保。
九、服務暫停或中斷
1.
會員服務系統或功能『例行性』之維護、改置或變動所發生之服務暫停或中斷,PIXNET 將於該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公告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告知會員,您同意 PIXNET 不須因此負損害賠償責任。
2.
在下列情形, PIXNET 將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對使用者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均不負任何責任:
(1)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2)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服務條款情形
(3)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4)
任何不可歸責於 PIXNET 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3.
如因可歸責於 PIXNET 之事由,致服務停止者, PIXNET 會因情節補償付費會員之使用天數。
十、終止服務
1.
基於公司的運作,會員服務有可能停止提供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使用者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2.
如果您違反了本服務條款, PIXNET 保留隨時暫時停止提供服務、或終止提供服務之權利,您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3.
您同意如果您在會員服務上所刊載、傳輸、發送或儲存的檔案或資料,有任何違反法令、違反本服務條款、或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情事者, PIXNET 得隨時得不經通知直接加以移動、刪除或停止服務提供之權利,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若 PIXNET 因此受到任何損害,您應對 PIXNET 負損害賠償之責。
4.
會員服務系統會自動偵測沒有使用的會員帳號,如連續超過一年均未使用,系統將自動將您於該帳號內之所有檔案、資料及使用設定資料檔全數刪除且不予另行備份,並將您的會員帳號暫停使用。上述有無使用之紀錄,均以 PIXNET 網站之會員服務系統內所留存之紀錄為準。
十一、修改本服務條款的權利
1.
PIXNET 保留隨時修改本會員服務條款的權利,修改後的 PIXNET 網站會員服務條款將公佈在 PIXNET 網站之會員服務網站上,您同意將自行主動閱讀 PIXNET 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
2.
本同意書所訂之任何服務條款之全部或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
十二、準據法及管轄權
1.
本服務條款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
因本服務條款所發生之訴訟,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最後修改日期:2023 年 10 月 1 日
PIXNET PIXwallet 錢包帳戶服務條款
PIXwallet 錢包帳戶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係由「優像數位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PIXNET )依據以下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及 PIXNET 會員服務條款建置提供。請您詳細閱讀本條款及 PIXNET 會員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若您申請使用 PIXNET 會員服務,即表示您已詳細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及 PIXNET 會員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您如有違反本條款、 PIXNET 會員服務條款,或 PIXNET 之其他服務條款,我們可依約定內容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或一般會員服務。您有責任隨時留意並遵守此處公佈的最新政策。申請人申請 PIXNET 之「 PIXNET 會員服務」後,即具本服務使用資格且必須同意及遵守本條款:
一、
凡是擁有 PIXNET 網站帳號的申請人即具有使用本服務資格,申請人須年滿二十歲,若未滿二十歲,應於申請人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 PIXNET 會員服務及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及其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參加本服務的申請人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將視為未滿二十歲申請人之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二、
本服務是 PIXNET 會員服務下之附屬服務,旨在完成加入 PIXNET 會員時,即同時擁有本服務之開通權限。於使用 PIXNET 服務下提供之應用服務時,產生之個人或企業分潤金收益資訊皆會統一儲存於本服務中。您可申請將本服務帳戶中的收益進行請領兌出。申請人應保證其所提出之申請資料為真實完整,如有不實致發生任何糾紛時,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本服務係專供申請人個人特定帳號之使用,為確保申請人的帳號及帳務資料安全,無論使用任何 PIXNET 服務下提供之應用服務合作產生之現金收益,皆不得要求將權限轉移至其他帳號。
三、
當申請人於當月十日前申請結算請領,PIXNET 將於當月月底將請款金額依申請人設定之收款方式進行支付(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如申請人於當月十號後提出請款要求,則分潤金將延至下個月支付,其後亦同。申請人申請每次分潤金出帳時,PIXNET 將收取帳務處理費用:
匯款
(1)台灣境內:收取 新台幣30元之基本帳務匯款處理費用,該筆費用將於該次申請分潤金付款中時直接扣除,例:當次申請之申請分潤金付款金額為新台幣1,000元整時,其實際收到匯款金額為:新台幣1,000-新台幣30=新台幣970元。除此之外,若累計金額有小數點,則當月可申請金額為小數點前一位整數,小數點後之位數將直接累計至下個月。
(2)台灣境外:新台幣700元之基本帳務匯款處理與中轉行手續費費用。該筆費用將於該次申請分潤金付款金額中時直接扣除,例:當次申請之申請分潤金付款金額為新台幣1,000元整時,其實際收到匯款金額為:新台幣1,000-新台幣700=新台幣300(含)元。除此之外,若累計金額有小數點,則當月可申請金額為小數點前一位整數,小數點後之位數將直接累計至下個月。由於收款行亦會有手續費,因此最終收款金額除上述手續費用外,需再視各收款行手續費不一而結算。
四、
有關本服務其他稅務事項均按照所得稅法規定,請參照PIXwallet 收益與所得稅法的規定說明。
五、
本服務之分潤金收益記錄及支出制度均以本條款說明為準,如有異動,PIXNET 將告知申請人,PIXNET 有權判定申請人之分潤金收益的合理性,如申請人不同意修改後之 PIXNET 會員服務條款,或 PIXNET 之間的其他服務條款制度,可立即退出相關產生分潤金收益之服務,如退出時本服務內尚有累計未發放之分潤金,則需依分潤金產生來源之服務條款內容進行處置。
六、
本服務從申請人註冊成功或最後一次於 PIXNET 申請領款後,當申請人累計的分潤金達新台幣1,000元,可於當月申請結算,本公司亦將會通知會員領款。
七、
申請人分潤金之多寡與申請人本身之啟用 PIXNET 會員服務,或 PIXNET 之間的其他服務相關,本服務恕不保證其他服務產生分潤金之多寡。所有分潤金之計算及帳戶紀錄均以 PIXNET 會員服務,或 PIXNET 之間的其他服務之統計系統程式為準。
八、
本服務保留隨時增訂或修改本條款之權利,若有增訂或修改時將公佈於 PIXNET 網站上,不個別通知申請人,PIXNET 保留針對一部份、全部或任何申請人隨時終止本服務的權利,除非終止因素係因申請人違反本條款,否則PIXNET 應於終止本服務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發放申請人帳戶內所有未發放之分潤金。申請人若因個人之行為,導致 PIXNET 的損失,則申請人須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
本條款若任何一部份無效,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申請人與有關本服務所引起之疑議、爭執或糾紛,雙方同意以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
申請人已知悉並同意本服務將您所留下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及其他您同意填寫的資料及上傳的資料),進行蒐集、利用與處理。PIXNET 不會將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傳輸予第三方,個人資料僅利用來與您為後續業務之連繫使用。於業務連繫期間,申請人有權隨時向本服務申請補充、更正、查閱或提供個人資料之複本,亦有權要求本方案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提醒您注意,於此同時,本服務將無法繼續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您欲行使前述各項權利時,PIXNET 客服中心能受理您的請求。
十一、
免責聲明:
本服務及 PIXNET 不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身分證件,申請人應確實填寫相關資料,並自行確認資料之正確性及真實性,本服務及 PIXNET 並無核對資料之義務,如相關資料之正確性或真實性有誤,致影響請款、收款事宜或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形,概由申請人自行負相關責任,與本服務及 PIXNET 無涉。